【站崗者日誌】快跑 不容有失

文:勞伯祥牧師

「願你吸引我,我們就快跑跟隨你。」(歌 1:4)

《雅歌》中的書拉密女對所羅門王有很深的愛慕之情,故切盼再被吸引,快跑跟隨他。初信主時,教會弟兄姊妹因明白神愛我們,自己卻無力回應,所以《雅歌》這句話常出現在我們的禱告裡。能夠快跑跟從,是我們深深的期盼;快,表示有速度,有力量!

最近閱讀關於復活節的經文,看到抹大拉的馬利亞清早來到埋葬耶穌的墓地,看見墓門的石頭被挪開了,於是跑去告訴門徒們。她跑,是因為她認為耶穌的身體被人挪走了,這是很重要的事。原來,跑,不一定是因被吸引,也可以是發自內心一種「不容有失」的愛主情懷。

或求被吸引,或因重視而「快跑」,都是可以的;最重要的,是不要可有可無地作基督徒。

(圖片:  lucas Favre on Unsplas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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