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勞伯祥牧師
「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。」(太28:19)
耶穌升天前,頒佈了使萬民蒙福的大使命,並且交代了實踐大使命的辦法。那就是「去」,是機動及前進的;是「使」,是有力量去讓事情發生的;是「作」門徒,有清楚目標,不是作信徒,而是要作門徒;門徒是受過訓練、同時又是可以訓練別人的人。
最近推動的「使命小組」,就含有大使命的全部意思:「去」聆聽、支持、牧養;同時,帶著一個「使」未來教會成為「有使命感,有知識和見識」的目標去工「作」。而當我們與初信者一同學習《聖經》時,就會讓每一個信主的人,都成為跟隨主腳蹤而行的門徒。
去使人作門徒,薪火相傳,讓十架救恩不斷傳到世世代代。
(圖片: Mike Labrum on Unsplas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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