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行律法的動力

文: 葉啟明牧師

「行為完全,遵行耶和華律法的,這人便為有福。」(詩119:1)

律法是要遵行的,而且是要按著遵行。沒有按著遵行,不單會迷途,更會掉入傷害自己的陷阱。明白這一點不是因為我智慧超過他人,而是出於單純的心,既然相信神,就相信神定下律法是因為祂是完全知道人,又徹底地愛人。

衷心懇請代禱,祈求神賜我一個心志,要盡力遵行神的律法。

有關神是全智、全愛的神學,聽了很久,聽了很多,也講了很多。不知多少年前便開始把發生在身上的事,看成是出於神全智和全愛的表現。但現在偶爾會失去這種看法,當這情況出現時,會陷入苦澀、不歡、無力的境況,並且失去了遵行律法的動力和能力。

衷心懇請代禱,祈求神幫助我不單保持著正確的看法,而且愈發進深。

事工代禱:明天使命中心舉辦「生命之光」。這是今年60場佈道會的第一場,過去都有不少非基督徒出席這聚會。

獻上感恩:今天跟一位剛認識、卻在宣教工場事奉多年的宣教士談起工場上遇到的「框框」,以及怎樣突破的看法,心裡感到一片火熱。為著能夠遇上這樣的同道,我感謝不已,衷心獻上讚美。(1月13日)

(圖片: Bart LaRue on Unsplas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