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基督徒來說,無論是什麼,其價值都總在連於神。所以,忍耐可否成功,最終是在於有否定睛於神。
活出那份愛乃在於人的意願,願意的便會努力,努力的便會活出愛來。
經過40年,更加體會到:為事奉所擺上的,看來是「生活」的放下,其實是「生命」的得著。
人為了道義是會放棄個人成功的;或者,更偉大的是,有人為求別人的成功,而寧願自己面對失敗。